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设五处一室,即综合处、协调处、联合审批处、技术处、行政处和市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
政服务中心原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又叫政务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是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在我国,综合行政服务机构大都产生于本世纪初,尤其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后。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已有不同层级的综合行政服务机构3300多家,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县市。
对市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进驻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管理,为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全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审批办交办的任务。
1、本规定所称现有建设工程,是指未列入城市改造计划的房屋建筑、工程设施和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重要设备(仪器)。第三条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现有建设工程抗震的综合管理工作。
2、第十六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针对电力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以内资为主的电力工程(火电、送变电)招标和投标。全外资或以外资为主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