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不仅包括最低资本而且还包括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的资本管理规定。二是大幅度提高最低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完善的资本充足率框架,旨在促进鼓励银行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风险评估水平。
银行应保持公司治理的透明度。8: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了解银行的运营框架,包括在地透明度国家和透明度不高的框架下开展业务。
新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新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并且要考虑到银行的风险水平和业务特点。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新巴塞尔协议规定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
巴塞尔协议1的主要内容是对国际银行业务监管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作出规定,旨在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该协议强调了银行资本与其资产风险之间的紧密联系,特别是资产风险的防范。首先,巴塞尔协议1对银行的资本组成进行了明确划分。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
为了保持资本质量,避免银行集团内部的双重杠杆作用,新协议的适用范围将在全面并表基础上扩大到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银行集团的持股公司。
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 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Accord)。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意义:(1)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银行所要求的资本金比企业所要求的资本金多得多。巨额资本金能够为银行长期稳定占用,并且基本上没有流动性风险。(2)吸收损失 资本是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第一资金来源。(3)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4)维持市场信心。